臨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沂河新區這些片區擬啟動征收 白沙埠鎮還建社區等項目 臨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征預公告〔2023〕9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現狀及權屬 地塊1范圍:四至范圍,東至賈家村商業服務業設施、城鎮村道路用地、西至賈家村城鎮村道路用地、南至賈家村城鎮村道路用地、北至賈家村城鎮村道路用地;面積:0.6388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638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賈家村。 地塊2范圍:四至范圍,東至賈家村城鎮村道路用地、西至賈家村城鎮村道路用地、南至賈家村城鎮村道路用地、北至賈家村城鎮村道路用地;面積:0.2632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2632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賈家村。 地塊3范圍:四至范圍,東至賈家村耕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和公路用地、西至賈家村耕地、種植園、林地用地和西孝友村林地、公路用地、南至賈家村耕地、種植園、林地用地、北至賈家村公路用地和西孝友村公路用地;面積:1.1820公頃,其中:農用地0.9473公頃(耕地0.0615公頃、園地0.5624公頃、林地0.1256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344公頃、其他土地0.1634公頃),建設用地0.2347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賈家村、西孝友村。 地塊4范圍:四至范圍,東至賈家村耕地、種植園、林地用地、西至賈家村耕地、種植園、林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南至賈家村林地用地、北至賈家村公路用地;面積:0.1009公頃,其中:農用地0.0971公頃(耕地0.0107公頃、園地0.0281公頃、林地0.0242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267公頃、其他土地0.0074公頃),建設用地0.003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賈家村、西孝友村。 地塊5范圍:四至范圍,東至賈家村耕種植園用地、西至賈家村耕地用地、南至賈家村種植園用地、北至賈家村種植園用地;面積:0.0024公頃,其中:農用地0.0024公頃(耕地0.0023公頃、園地0.0001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賈家村。 地塊6范圍:四至范圍,東至賈家村耕地、設施農用地、草地用地、西至賈家村耕地、林地用地、南至賈家村耕地用地、北至賈家村耕地、林地用地;面積:0.3273公頃,其中:農用地0.3273公頃(耕地0.3031公頃、林地0.0169公頃、草地0.0073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賈家村。 地塊7范圍:四至范圍,東至賈家村耕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西至賈家村耕地、林地、草地用地、南至賈家村耕地、種植園、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北至賈家村耕地、種植園用地;面積:2.0321公頃,其中:農用地2.0321公頃(耕地0.5706公頃、園地1.3644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971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賈家村。 地塊8范圍:四至范圍,東至賈家村林地用地和東朱阜村耕地用地、西至賈家村林地用地和東朱阜村耕地用地、南至東朱阜村耕地用地、北至賈家村林地用地;面積:0.1219公頃,其中:農用地0.1219公頃(耕地0.0845公頃、林地0.0374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賈家村、東朱阜村。 地塊9范圍:四至范圍,東至賈家村住宅用地、西至賈家村城鎮村道路用地、南至賈家村住宅用地和城鎮村道路用地、北至家村住宅用地和城鎮村道路用地;面積:0.0118公頃,其中:建設用地0.0118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賈家村。 地塊10范圍:四至范圍,東至玩花樓村耕地用地和公路用地、西至馬合莊村種植園用地、南至馬合莊村種植園、林地、交通運輸用地、北至馬合莊村林地用地和玩花樓村耕地用地;面積:1.3052公頃,其中:農用地1.2022公頃(耕地0.1153公頃、園地0.8819公頃、林地0.1781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192公頃、其他土地0.0077公頃),建設用地0.103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白沙埠鎮馬合莊村、玩花樓村。 地塊11范圍:四至范圍,東至大范莊村城鎮村道路用地,西至大范莊村物流倉儲用地、大茅茨村農村宅基地,南至大茅茨村水澆地、大范莊村工業用地,北至大范莊村農村宅基地;面積0.8342公頃,其中:農用地0.1136公頃(耕地0.0966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170公頃),建設用地0.7206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公街道大范莊村、大茅茨村。 地塊12范圍:四至范圍,東至公路用地,西至芝麻墩居委坑塘水面、河流水面,南至芝麻墩居委其他林地,北至毛墩屯居委喬木林地;面積:1.3847公頃,其中:農用地1.2317公頃(林地1.1445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852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2公頃),建設用地0.1530公頃;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芝麻墩街道毛墩屯居委、芝麻墩居委。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地塊9擬用于白沙埠鎮還建社區項目建設,用途為居住用地。地塊10擬用于臨沂沂州實驗學校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地塊11擬用于相公街道還建社區項目建設,用途為居住用地,地塊12擬用于李公河公園項目建設,用途為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四)款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沂河新區分局、臨沂沂河新區財政金融局、臨沂沂河新區社會發展局、白沙埠鎮人民政府、相公街道辦事處和芝麻墩街道辦事處等擬于2023年1月30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Ⅱ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Ⅲ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27.5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的規定執行。 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沂河新區管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沂河新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沂河新區分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特此公告。 聯系人:張發全,聯系電話:0539-6010709。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