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這些片區擬啟動征收 涉臨沂市腫瘤醫院 道路工程項目 山東省省運動會場館項目建設等 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臨河征預公告〔2023〕1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現狀及權屬 地塊1:東至獨樹頭東南社區果園、農村道路;西至獨樹頭西南社區其他林地、農村道路;南至獨樹頭西南社區其他林地、溝渠、農村道路,獨樹頭東南社區農村道路、溝渠、果園;北至獨樹頭西南社區其他林地、溝渠、農村道路,獨樹頭東南社區農村道路、溝渠、果園。面積:1.3109公頃,其中:農用地1.3109公頃(果園0.9321公頃、其他林地0.2053公頃、農村道路0.1331公頃、溝渠0.0404公頃)。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河東區九曲街道獨樹頭東南社區、獨樹頭西南社區。 地塊2:東至亭子頭村農村道路、物流倉儲用地、其他林地、溝渠;西至亭子頭村物流倉儲用地、其他林地、農村道路、溝渠;南至公路用地,北至亭子頭村物流倉儲用地、農村道路。面積:3.2366公頃,其中:農用地3.2366公頃(水澆地0.1167公頃、溝渠0.0451公頃、喬木林地1.2748公頃、其他林地1.3427公頃、農村道路0.4573公頃)。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河東區太平街道亭子頭村。 地塊3:東至亭子頭村工業用地、農村道路、其他林地、水澆地;西至亭子頭村公路用地、其他林地、農村道路;南至亭子頭村農村道路、其他林地、農村宅基地、物流倉儲用地;北至亭子頭村其他林地、農村道路、工業用地。面積:2.3815公頃,其中:農用地2.2541公頃(水澆地0.0849公頃、其他林地1.7297公頃、農村道路0.4291公頃、果園0.0104公頃),建設用地0.1274公頃。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河東區太平街道亭子頭村。 地塊4:東至東張官莊社區村莊、科教文衛用地、農村宅基地;西至啟航路;南至南京東路;北至政府儲備地。面積:4.2281公頃,其中:農用地0.0323公頃(水田0.0323公頃),建設用地4.1958公頃。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河東區九曲街道東張官莊社區。 地塊5:東至西張官莊社區水田、農村道路;西至西張官莊社區水田、溝渠、農村道路;南至西張官莊社區水田、農村道路、溝渠;北至西張官莊社區水田、農村道路、溝渠。面積:2.7411公頃,其中:農用地2.7411公頃(水田2.5672公頃、農村道路0.1112公頃、溝渠0.0627公頃)。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河東區九曲街道西張官莊社區。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于臨沂市腫瘤醫院病房樓及地下車庫工程項目建設,用途為醫衛慈善用地;地塊2擬用于順安路(長春路-龍飛街)道路工程項目建設,用途為公路用地;地塊3擬用于龍飛街道路工程項目建設,用途為公路用地;地塊4擬用于山東省省運動會場館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地塊5擬用于山東省省運動會場館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三款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滑動查看更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沂市河東區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和九曲街道辦事處、太平街道辦事處擬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20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批復的臨沂市河東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II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50萬元;III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27.5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由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制定補償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和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成后,由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擬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在土地現狀調查結束后5日內,向河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特此公告。 聯系人:趙國慶,聯系電話:0539-8081502。 臨沂市河東區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