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臨沂市紀委機關 中共臨沂市委組織部 臨沂市監察委員會 臨沂市公安局 關于4起誣告陷害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積極性,亮明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鮮明態度,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現將近期查處的4起誣告陷害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沂南縣大莊鎮村民高某某誣告鎮干部問題 2022年10月,沂南縣大莊鎮村民高某某反映本鎮某領導干部充當保護傘等問題。經查反映問題不屬實,高某某因與沿街商戶占地糾紛問題,心存不滿,遂捏造不實信息向有關部門舉報,企圖損害領導干部名譽,達到向鎮黨委政府施壓、謀求個人利益的目的,已構成誣告陷害。2022年10月,沂南縣公安機關依法對高某某進行批評教育。 二、河東區九曲街道孟某某誣告村黨支部換屆選舉問題 2021年10月以來,九曲街道孟某某等人多次向區委組織部反映社區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經查反映問題不屬實,相關部門多次反饋調查結論,但孟某某為達到個人目的,仍就同一問題持續向各級組織部門舉報,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其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孟某某還存在其他違反政策問題,2022年12月,九曲街道黨工委給予孟某某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三、蘭陵縣新興鎮原村干部徐某某誣告鎮黨委組織委員不作為問題 2022年3月以來,蘭陵縣新興鎮原村干部徐某某及其家屬多次向縣委組織部反映其曾在村內任職,但未能享受離任村干部待遇等有關問題。經查徐某某不符合離任村干部辦理條件,新興鎮黨委積極調查了解,并多次予以明確答復。徐某某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為達到其不合理訴求,向市縣黨委組織部門反映新興鎮黨委組織委員故意不解決其離任村干部待遇問題,已構成誣告陷害。2022年10月,新興鎮黨委給予徐某某誡勉。 四、平邑縣保太鎮殷某某誣告鎮干部問題 2022年5月以來,平邑縣保太鎮村民殷某某多次向各級組織部門反映保太鎮某干部貪污扶貧工程款等問題。經查反映問題不屬實,為向黨委政府施壓謀取個人私利,殷某某無視調查反饋情況,意圖制造“熱點”引起廣泛注意,拍攝視頻并通過“快手”APP對外發布,造成惡劣影響。2022年7月,平邑縣公安機關依法對殷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案立案偵查。 |